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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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19-04-04

    

各辖市、区民政局,各慈善分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慈善总会

                                                                                   201943

常州市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有关要求,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扩大我市慈善事业的服务范围和效应,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公益服务需求,特制定本意见。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导向、需求为先。社会组织承接的社会服务项目,应当具有广泛的社会需求和迫切的现实需要,关注弱势群体,关注基层社区,并具有目标定位公益性、服务理念创新性、项目策划科学性和实施主体专业性等特性。

(二)坚持政府主导、广泛参与。在党委政府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性、公益性、广泛性、灵活性等特点,搭建社会组织参与平台,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宣传公益、参与公益、崇尚公益、践行公益的正能量。

(三)坚持分类指导、项目推进。针对社会组织不同的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社会化运作的原则,以政府购买、扶持社会服务项目为引领,吸引更多社会组织承担自身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的社会服务项目,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鼓励社会组织打造公益项目品牌。

二、项目范围

(一)养老为老类。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开展各项涉老服务,为龙城老年人提供有利于满足其各方面需要和提升其生活质量的各类服务项目。

(二)助残助孤类。为残障人士等提供有利于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各类服务项目,为孤弃儿童、困境儿童等提供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各类服务项目。

(三)帮扶济困类。为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陷入困境的家庭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帮扶,以及为其它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帮扶支援服务项目。

(四)扶贫协作类。围绕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生态保护以及三农科技的服务项目。

(五)社区建设类。围绕建立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求,在社区发展、社区营造、基层治理等领域开展的各类服务项目。

(六)其他公益类。主要服务于精神文明、志愿服务、妇女儿童、青少年、家庭服务的公益服务项目。

三、参与条件

(一)参与主体:201911日前依法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各级各类社会组织。

(二)参与条件:

1. 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无不良记录;

2. 必须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并具备申请项目的相关设施条件;

3. 至少有一名财务人员负责申请项目的财务核算;

4. 至少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优先,申报专业社工项目的社会组织必须有持证社工);

5. 获得民政部门评估等级的优先;

6. 有相应的配套资金来源,配套资金占项目总资金比例较高的项目优先。

201941日之前已申报并获得部、省、市级创投资金的项目不得参加本年度的申报。同一法人或同一项目执行团队的不同社会组织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组织申报,一个组织最多只能申报两个项目。20172018年度获得市级创投项目资金但未按计划完成的社会组织不得申报。

(三)参与方式:请各社会组织将申请材料纸质稿于418日下午5点前送交至常州市现代传媒中心5号楼6楼常州市现代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同时登陆众柴公益网站,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电子申报材料,另发送一份电子稿至电子邮箱:1477062497@qq.com存档。联系人:殷鼎15861839816 ;贺佳18262983158;叶雷13585317515

四、实施流程

(一)项目征集阶段(43-418日)。根据前期摸排的城乡社区居民服务需求,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通过文件、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媒介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征集社会组织申报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各相关社会组织可根据项目规定的范围、设计要求和自身团队特点,按照专业社工项目和公益服务项目两种类型,制定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上报。

(二)项目评审阶段(419-510日)。项目申报汇总后(市属社会组织申报项目由市民政局进行汇总,辖市、区属社会组织由所在地民政局进行汇总上报),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将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初审,并择优评选出120个入围项目,统一进行现场答辩评审,并确定资助金额。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项目实施阶段(511-1210日)。项目公示期后,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将与获选项目服务承接方签订合同,明确项目实施的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并督促项目服务承接方严格按照合同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扶持。市级将安排福彩公益金和慈善资金专项用于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实施,其中单个服务项目的引导金原则上不超过12万元。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引导资金,合同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拨付总引导资金的30%,通过中期评估后20个工作日内拨付总引导资金的50%,结项并通过效能评估后20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的20%。项目未完成或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后期引导资金。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所有项目涉及资金须开设独立会计科目、专款专用,结项后出具项目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可做项目经费列支不超过1000元)。项目执行期间,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有违规现象将收回资金并取消下一年申报资格。

(二)完善监管评估。市、区民政部门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绩效评价,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将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跟踪督查、业务指导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进展的有关情况;其中跟踪督查主要包括月进度监控、项目档案检查和现场个别督导等形式,业务指导主要包括季度小组分享、月度沙龙和专家专题辅导等形式。第三方机构将按要求出具项目月度报告、中期报告、结项报告以及审计报告,并通过常州市现代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网站公开相关内容。监督电话:常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0519-85681591

(三)强化宣传引导。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和市慈善总会将联合新闻宣传部门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进行深度挖掘,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感人故事、典型案例,总结凝练常州在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服务过程中的新亮点、新举措,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表彰,打造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常州模式”“常州品牌,不断提升常州慈善之城和文明城市的影响力。

 

附件:1.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资金使用承诺书

4. 项目申报书

5. 服务对象情况调查报告

6. 小组计划书(申报专业社工项目需提交)

7. 个案预估表(申报专业社工项目需提交)

 

以上附件一至附件七请于现代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网站或者众柴公益网站、微信公众号下载。

 

常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4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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