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规定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各全省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及民政部相关文件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慈善组织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申请慈善组织登记或慈善组织认定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请参照执行。使用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附件
江苏省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试行).doc
江苏省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试行).docx
江苏省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章程示范文本.doc
江苏省民政厅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