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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民政局文件 |
常民管[2017]19号 |
关于同意常州市德瑞志愿者服务中心注册登记的批复 |
常州市德瑞志愿者服务中心(筹): 你们《关于常州市德瑞志愿者服务中心注册登记的申请》收悉。为充分发挥现有社会资源,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有爱心、德才兼备的志愿者队伍,经审核,同意“常州市德瑞志愿者服务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 希你中心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常州作出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7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