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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民政局文件 |
常民管[2017]26号 |
关于同意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促进会注册登记的批复 |
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促进会(筹):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促进会的报告》收悉。为服务我市地铁规划、建设、运营和促进我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经审核,同意成立“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促进会”,并予以社会团体法人注册登记。 希你会成立后,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协会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社团年检,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常州作出积极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7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