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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民政局文件 |
常民服〔2017〕6号 |
关于同意常州市天宁区秋彤护养中心注册登记的批复 |
常州市天宁区秋彤护养中心(筹):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常州市天宁区秋彤护养中心的申请》收悉。为满足我市养老需求,切实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同意“常州市天宁区秋彤护养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 希你单位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我市养老产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7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