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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3-01-31

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各社会组织:

为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激发社会组织在促进民生改善、创新社会治理中的补充作用,培育多元社会组织,推动公益品牌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市社会组织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宗旨

申报项目以服务城乡社区居民,满足服务对象需求为目的,体现公益性、广泛性、针对性、可持续性,紧紧围绕需求导向、创新导向、操作导向、成长导向的宗旨组织设计并实施。

二、项目申报类型

1. 养老为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1)。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空巢独居家庭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以及其它满足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服务。

2. 助残助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2)。为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提供服务。为孤残、困境儿童提供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益智、素质拓展的各类服务。

3. 扶贫济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3)。为因病、因灾导致的特殊困难,以及其它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帮扶支援和志愿者服务;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4. 社区建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4。围绕建立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求,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推动社区发展、社区营造、基层治理等领域的作用。另外还包括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区矫正、社区教育等服务项目。

5. 其它公益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5)。主要包括针对妇女、婴幼儿、青少年的家庭服务,临终关怀服务,便民利民服务,防灾减灾服务,治安维稳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以及其它有利于弘扬志愿者精神、维护社会和谐的相关服务。

三、项目申报条件

1.  202311日前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且社会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2.  2021年度年检合格,具备提供社会服务的能力和专业团队,有固定办公场所,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

3. 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4. 2023年已申报并获得部、省级创投资金的项目,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5. 政府部门或其他社会力量针对同区域、同类人群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的,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6. 前两年度获得过各级公益创投项目资金支持,但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或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7. 一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四、项目实施范围和周期

1. 项目必须在常州市辖区范围内展开;

2. 项目的实施周期为20233—202311月。

五、项目扶持重点

1. 经民政部门评获得3A级及以上的社会组织,或根据相关规定已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 社会组织有相应自筹资金配套的创投项目,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3. 社会组织针对重点工作领域和重点服务人群需求,已具备一定的服务经验,有中长期项目策划实施计划,致力于打造全市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和高质量发展的优秀品牌项目。

六、项目经费安排

1. 经费预算。由常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全额或部分资助。

2. 资助额度。根据每个立项项目评审结果可获资助金3—8万元。

3. 经费拨付。经费分两期拨付,项目启动实施阶段拨付项目总预算的6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结项评估后拨付剩余的40%。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4. 经费管理。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独立核算,需提供相应票据和领款单据,接受各级民政、财政部门的监督。如因项目实施问题需变更预算,需申报市民政局同意后方可变更。

七、项目申报流程

1. 市民政局发布公告,明确申报要求。

2. 各相关社会组织依据项目申报类别、项目申报条件等内容,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常州市现代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zshzz.cn/SHZZ_CZ/html/website/main/index),在通知公告栏内点击进入《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工作的通知》,在通知内下载相关资料,进行具体项目的方案设计。

3. 各社会组织于22017:00前提交申报书及佐证材料,逾期视为无效。其中,电子版申报书及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czchuangtou@163.com;纸质版申报书及佐证材料一式两份,送交至常州市现代传媒中心5号楼6606室(联系人:刘敏,联系方式:85287086213961282591)。注意:电子版申报书采用WORD文档,邮件与文档标题均以项目类型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命名。佐证材料需扫描原件,打包成PDF格式,以申报单位名称-佐证材料命名。

4. 项目评审分为专家初审和路演答辩复审两个环节,初审名单确定后会逐个通知,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参评单位保持通讯畅通。

八、项目组织保障

常州市民政局:作为主办方对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选定、监督和对接第三方机构;落实资助资金;组织媒体宣传。

各辖区民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公益创投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协助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

第三方机构:主办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公益创投活动具体工作的策划执行;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台账资料的指导和检查;项目评估;负责为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培训;指导项目方对项目的经验做法进行归纳总结。

九、项目监督机制

1. 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投诉电话:常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85681591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 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市民政局提出;未经市民政局同意,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4. 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执行的程序、进度、责任;重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做好记录,定期做好项目的自我评估与优化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和特点,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确定应急方案。

5. 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未严格按照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市民政局将不予拨付项目后续资金,情形严重者,市民政局将有权追回已拨付的前期项目资金。

6. 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在项目结项时,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得参与申报下一年度的公益创投。

 

附件:常州市2023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常州市民政局

202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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