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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633”工作法提升社会组织党建能力
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2-12-06

近年来,淮安全面落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工作要求,以“抓覆盖、重联建、强引领”为导向,通过建立“633”工作法,进一步夯实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兜底管理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建设基础。截至今年11月,淮安市已实现市、县(区)两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建设全覆盖,纳入两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管理的社会组织党支部共24家、党员175人。

“6”,即建立6部门联合审核支部书记工作机制。考虑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身份的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在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支部书记和支委的人选上,做好入口严审。建立了民政、业务主管单位、人选所在单位(街道)、公安、征信、纪检监察6部门联审机制,确保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人选自身或担任法人的单位无不良行为和记录。

“3”,即打通3个支部联建通道。社会组织基层党支部为功能性党支部,党员大多为流动党员。通过打通社会组织党支部与业务管理(主管)部门支部联建、与属地社区党支部联建、与业务内容相近或相似的社会组织党支部联建的工作通道,实现了新成立的支部隶属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领导,日常党建工作开展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属地街道党(工)委等联建部门指导的党建工作格局。

“3”,即搭建3部门联合培养培育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平台。为解决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性不高,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强这一难题,淮安市“两新”工委、淮安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淮安市机关工委3家联合搭建了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培育平台,淮安市“两新”工委、淮安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携手,重点对社会组织支部书记开展任前培训和年度考核,淮安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与机关工委携手,培训和指导机关选派的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党建指导,提升党务指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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