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同意常州市曼生壶文化研究院注册登记的批复 | ||
索 引 号:014109672/2018-00034 | ||
主题分类:社团管理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
文件编号:常民服〔2018〕23号 |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 |
产生日期:2018-07-27 | 发布日期:2018-07-27 | 废止日期: |
内容概述:经审核,同意“常州市曼生壶文化研究院”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 |
关于同意常州市曼生壶文化研究院注册登记的批复 |
常民服〔2018〕23号 |
关于同意常州市曼生壶文化研究院注册登记的批复 |
常州市曼生壶文化研究院(筹):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常州市曼生壶文化研究院的申请收悉。为满足曼生壶文化研究方面的需求,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同意“常州市曼生壶文化研究院”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 希你单位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我市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发展作出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8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