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各市属社会组织:
现将《省民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苏社管〔2022〕1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辖市、区民政局要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合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强化党建引领,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部门协同,优化政策保障等方式,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于10月12日前,梳理总结年度工作情况,连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情况统计表》(《通知》内附件1)、《社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项目明细表》(《通知》内附件2)、1个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参照《通知》内附件3)报送常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
各市属社会组织于10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常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报送《社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项目明细表》(《通知》内附件2)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参照《通知》内附件3)。
联系人:常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 丁昱 85681591
邮 箱:czmzsgc@163.com
附件:省民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苏社管〔2022〕10号).docx
常州市民政局